吕凤先是个很骄傲的人。
他一袭白衣,站在人群中,总会像是站在野鸡中的白鹤那般卓尔不凡。他也不屑与别人为伍,哪怕将全世界的黄金都堆在他的面前,他也不会和自己瞧不起的人说上一句话。
正因为如此,当他知道自己在百晓生的江湖武器排行榜上,凭借着银戟,却只名列第五的时候,他几乎感觉自己生不如死。
明明已经算是天下最强的五人之一,但对于如此高傲的吕凤先来说,不是天下第一,就毫无意义,就是耻辱。
他毫不犹豫的直接毁掉了自己的银戟,从此再也不曾碰过,然后花了十年的时间,从头练了一门新的武器,想要去夺得第一。
他的新武器,就是他的手指。
吕凤先的手指修长有力,指甲修剪得干净整洁,皮肤也白皙细腻。但这些都不是特殊的地方——
吕凤先的手特殊的地方,在于这只手的拇指、食指和中指,肤色中隐隐带着某种奇特的光彩——与其他地方的皮肤相比,吕凤先的这三根手指,竟已不像是血肉组成,而像是长出了三根金属。
可是,那怎么可能呢?
人类的血肉之躯,怎么可能会变成金属?
但无论如何,这三根手指就是吕凤先如今倍感自信的新武器。
可惜百晓生已经死了,吕凤先不能够再让他看看自己的新武器能够在兵器谱上排名第几——说不定他能够重新进行一次排名呢?
但若是这边行不通,那就还有另一种方法,能够证明自己已经与从前不同——那就是用这三根手指,杀死兵器谱上排名前几位的人。
他已经知道,如今江湖上的许多高手,都朝着苗疆蜂拥而来。其中兵器谱上排名前四的几个人——嵩阳铁剑郭嵩阳,小李飞刀李寻欢,皆在其中。
吕凤先对据传是沈浪留下的神功秘籍势在必得,与此同时,他也准备一并拿下李寻欢和郭嵩阳的命。
只可惜,他进入苗疆之后,还未见到他们中的任何一人,便先遇见了大欢喜女菩萨。
他的手指已经如刀如剑,但大欢喜女菩萨的一身皮肉,却是连刀剑都轻易无法刺穿的。
江湖有时候就是这么玄妙,有时候你踌躇满志,自以为可以艺高人胆大的到处蔑视众生,最后却可能初出茅庐,便被击溃在家门口。
吕凤先没有被击溃在家门口前这么惨,然而他的骄傲,却仍然在大欢喜女菩萨的手上粉碎了。
阿婵听见大欢喜女菩萨那令大地震颤的笑声越传越近,便知道她回来了。
她放下了默写秘籍的纸笔,从小屋里走了出来,想要看看大欢喜女菩萨有没有带回新的男宠。
——大欢喜女菩萨的男宠很多,但这并不意味着只要是个男人都可以。
她的要求很高,她所选中的男宠一般也都绝非普通人。这一点在某些方面来说,和康斯特族人非常合得来。
因此阿婵站在原处,瞧见大欢喜女菩萨抱着一个一袭白衣的男人,容光焕发走来的时候,不免对那个男人露出了好奇的神色。
而瞧见阿婵等在前方,大欢喜女菩萨咧开了嘴巴,心中十分欢喜。
她将那男人随意的丢在了地上,指着他对阿婵愉悦满足道:“阿婵妹子!你看,我之前跟你说要填两个缺,如今已经找到一个啦!”
阿婵顺着她的手指望去,却见那个男人倒在地上,一动不动,几乎如同死了一样。
可他分明还在呼吸,仍然睁着双眼,只是双目涣散,显得格外失魂落魄。
他是个极英俊的男人,不知道都发生了什么,让他会颓丧至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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