宽阔的地面上,几人围成了一圈,中间堆起了一堆火堆。一只野兔正架在火堆上烤,表皮上烤的金黄灿灿,闻到那浓郁的香味就让人垂涎欲滴。
顾沅咽了咽口水,用力的吸了一下,哈喇子都快流了出来。
这兔子是偷黄瓜的贼给的,他的本名叫温华安,是距离这里十万八千里的一个小村庄的人。小的时候跟着父母逃荒南下,在经过一个小镇的时候,钱财被当地的匪徒抢劫一空。
本来钱是身外之物,但对于当时他们来说那可相当于他们的命。他的父母誓死反抗着,最后成功把钱抢了回来。但也因此受了重伤,他父母把钱交给年幼的温华安让他带着钱逃走,走的越远越好。
温华安那时年幼,并不懂得死亡是什么意思!他听了父母的话把钱揣进袖口里,并跟随一个老和尚转身离开。
他的父母确定他远离这里之后才咽下了最后一口气,死的那年温华安刚好八岁。
老和尚带着他来到了南方,两人借住在一座寺庙里。在那里温华安待了五年,渐渐明白了死亡是什么,也知道他永远也见不到自己的父母。
他跟着老和尚又待了一年,但在一个很平常的夜晚里。老和尚不告而别,谁也不知道他去哪里了?
为此,温华安整整郁闷了三天。三天之后他告别了寺里的住持,拿着老和尚削给他的木剑一个人踏上了旅途。他不知道老和尚去哪里了?也不知道该去哪里找他?他就这样漫无目的的行走在大江南北,去过他的老家,也去过老和尚的老家,却没有任何发现。
走累了就停下来休息,饿了就随便找个野果野菜拿来吃。运气好的话能抓到几只野鸡野兔。运气不好的时候几天都没有吃到任何东西。但这些,他早已习惯。
就算再穷,父母拼死拿回来的钱他一分也没花掉过。他小心翼翼的用布包好随身携带,就像父母永远在他身边一样,这是他唯一的念想。
这只兔子是他昨天幸运的打到的,他自己都舍不得吃,想着实在饿得慌才把它烤来吃。
昨天他是在远处看到前方有火堆,就想趁着夜黑风高,趁机偷几块铜板。这是他第一次干这种事,实在没什么经验,就很容易被别人发现。
这个跟头摔的属实有点惨,赔了夫人又折兵。听他把他的故事讲完,顾沅用力的拍着他的肩膀,力气之大,让他的肩膀微微往下沉。
她刚想要开口说话,温华安就抢先一步说:“不用安慰我,这世道比我惨的人多的是,我这还算好的。”
但出乎他的预料,顾沅只是摇了摇头,大声喊道:“你他妈踩到我的脚了。”
温华安这才发现自己不知什么时候踩到她的脚,尴尬的对她笑了笑。当做是道歉了。
顾沅揉了揉脚,并没有多说什么。杨淑贞了然的看着她,心想真是个心思细腻的姑娘。
贺寻澈淡淡的看了她一眼,很快就把目光移开,当做一切都没有过。
烤兔很快就烤好了,几人吃着冒着热气的兔肉,气氛一时之间有些融洽。
好吃的让顾沅不由得眯起了眼睛,笑着说:“等到太安城的时候我一定要把太安城所有好吃的东西都吃了一个遍,慰藉我受伤的心灵。”
听到这句话,温华安好奇的问:“你们要去太安城?”
杨淑贞插了一句,“对,我是太安城人士。”
温华安点了点头,丝毫不感觉意外。这位妇人一看就知道是出自书香门第,就算脸上稍显暗沉。但那份气质是什么也改变不了的,一举一动尽显优雅。这可不是一朝一夕能做到的,而是长年累月保持着,才能做到如此地步。
她的小孩也不简单,小小年纪就会挥剑杀人。昨天晚上,他真的觉得要是他敢进一步这小孩真的会杀了他。丝毫不拖泥带水,杀死他跟碾死一只蚂蚁没什么区别,眼神异常冰冷。
这么小就有如此胆量,说是普通人家谁会信啊!
要说正常的唯有这身边大大咧咧的顾姑娘,这种人肯定从小被家中长辈宠着长大。天不怕地不怕,跟谁都敢干一架,说是缺心眼却也不为过。不过是没经历过现实的毒打,认为世间都是美好的,包括人和物。
几人把兔子肉吃完之后,就地休息了一会儿,就要准备启程了。
顾沅站起来伸了伸懒腰,打着哈欠说:“出发吧。”
三人把包袱背上,顾沅对温华安挥了挥手,“有缘再见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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