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千越甲可吞吴,百二秦关终归楚。
每每想起这两句话,子龙身上的血就沸腾起来。
他不是随口乱说的,他想过了,军队人数过多,钱粮难以支撑。军队人数过少,就没法打一场像样的野战。
三千精锐刚刚好,进可攻,退可守。
以一当百,足以击垮十万大军。
“诸位,”
子龙说道,
“我知道你们心中有许多疑虑,组建三千精锐困难极大。别忘了,如今有郡守支持,我们可以调集整个常山的资源。另外,我们要主动出击,去攻打黑山贼,抢夺他们的钱粮,用来壮大自身。”
“好啊,咱们就去抢山贼,哈哈哈!”
夏侯青乐不可支道。
在场的人,头脑再一次受到剧烈的冲击。
守。
这个字,牢牢占据着他们的脑海。
攻。
没人想到,也不敢想。
而领袖之所以是领袖,就是因为他比别人敢想。
“赵将军好大的气魄!”赵温称赞道,“在山贼出动前,主动去攻打他们的山寨。他们万万想不到,竟有人敢往老虎窝里跳!”
“哈哈哈!哈哈哈!”
众人无不大笑,群情激昂,振奋不已。
“听赵将军的安排,赵将军的枪指向哪里,咱就拼命的往哪里冲!”
“没人比赵将军更有气魄了!”
“生愿做赵将军的马前卒,死愿做子龙大哥的牛头兵!”
“子龙大哥,天下无双!”
“赵家儿郎,慷慨赴义!”
……
望着眼前沸腾欢呼的一幕,子龙的心里百感交集,这是一帮多么好的兄弟啊。
不久前,他们还是村里的泥腿子。今日,他们就披挂起了战甲,腰间挂着长剑,各个雄赳赳气昂昂。
子龙相信,他一声令下,兄弟们刀山火海也敢去。
这是一种崇拜的力量。
虽然子龙并不想搞个人崇拜,但,由不得他。
在这个年代,当兵的不认识皇帝是谁,只认识自己的大哥。
效忠大哥,就是义人,还能博得千古美名,如关羽。
背叛大哥,就是贼子,一出门就被唾沫星子淹死,如吕布。
这就是天下人公认的标准。
所以说,子龙感动极了,胸中好似有万马奔腾。
他看着这一群人,越看越自豪,这群生龙活虎的兄弟,就是他征战天下的中坚力量。
时不我待,必须尽快行动。
他挥了一下手,打断众人的话,做出安排。
“赵温,你学识渊博,做事细致,没有人比你更擅长处理事务。共享农庄在赵村兴办起来后,人人满意各个说好。许多村庄的百姓来找我,希望能加入农庄。一个赵村怎么能容下那么多人?我看,你就一个村庄一个村庄的去,让共享农庄遍地开花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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